了,真的是一个收藏一个收藏的数,然而怎么数,都距离v文还有天堑那么远一样。现在你们翻翻前面的作者有话说,还能看到本作者在作话里翻滚跌打的丢脸遗迹。
能走到今天。
收藏能超出我目标的五倍。
能有那么多地雷和长评。
……简直就像是一个奇迹了。
虽然我知道你们不爱我,就只爱我的加更。
但我爱你们就可以了。
再说一下后面的计划吧——
本文应该还有两篇番外,一篇后50问,会更新在作者微博上;另一篇小太阳和芽衣的儿砸的吐槽大会(并不),大概会更新在本章之后了。
嗯,正如你们看到的,这章是最后一次加更了。
然后就是……如果不出意外,下一篇开的新坑应该是梅林坑。
有点舍不得。
但还是要说再见了。
真希望在下一篇坑里,还能见到你们这些熟悉的名字。
第164章 番外
至知名不具的笔友:
很高兴不知道在何方的你能收到这封信。虽然我本人对写信交友这件事不太热衷。但我全家人都认为我性格有点孤僻了。作为正处于小学生二年级的小孩而言, 我是需要伙伴的。
笔友也不错。
嗯, 在交友之前, 我先自我介绍一番吧。
我的名字叫婆什迦罗(梵语)。
当然, 我显然不只有一个名字, 婆什迦罗只是我用的最多的名字而已。我还有日本名,叫做阳辉。除此之外,还有凯尔特名,埃及名, 法文名,中文名, 德文名, 罗马名, 巴比lun语名和玛雅文的名字等等, 甚至, 哪怕是同一种语言, 英语,我也分美国版本和英国版本,为了哪个版本的名字应该放在前面, 相关国家的英灵曾经打过无数场架了。
当然, 婆什迦罗这个名字用的最多, 是无疑了。
我很怀疑, 这是因为大家都打不过我爸而已。
——虽然我觉得我爸是最不介意到底用什么名字喊我的人了。
我刚才说了英灵了吧?
说了英灵了吧?
嗯,关于英灵这个概念,下次通讯我会向你详细介绍的。
——如果我能收到回信的话。
总之, 你喊我婆什迦罗就好,我的全名囊括了人类所知的所有语言,书写非常复杂,发音也非常麻烦,重点是全部写完至少要废掉我两张纸。名字太多真的会给人造成很大的困扰了,比如说,我直到现在,都很难分清楚哪个名字是不是在喊我,必然会自作多情地转头看一眼。
说时候,那群混蛋们就不会反省一下,我交不到朋友到底是谁的错啊!
落款:在迦勒底苦苦等待回信的婆什迦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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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知名不具的笔友:
诶,我真没想到能这么快收到回信呢,有点惊喜。
我能理解你的惊讶,不过,我交朋友的道路确实是充满艰辛。也许这样空口无凭地说,有些让人难以理解。这样吧,我给你举个例子。吉尔伽美什王曾经教过我,杂种是爱称,因为我和他关系不错,他才给了我被称为杂种的荣誉呢!
我曾经信以为真很长时间。
后来,在幼稚园大班的时候,有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跑过来说要和我交朋友。我非常开心地告诉他:“好的,那么我允许你称呼我为杂种了。”
那个小男孩和他身后的老师表情都僵掉了。
我也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,但是第一次的友谊之手就这样无疾而终了。我真的很伤心了。妈妈摸了摸我的头说:“正你该继承你爸的都继承了,第一次失败很正常啦,和妈妈演练一下吧,妈妈教你怎么改就可以了。来,开始吧——我可以和你成为好朋友吗?”
“好的,”我立刻回答说,“那么我允许你称呼我为杂种了。”
妈妈的表情凝固了。
总之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再见过吉尔伽美什王了。
落款:第一次收到回信以至于有点开心的婆什迦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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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知名不具的笔友:
回信有点迟了。
我……对不起。
爸爸说,及时回信是必须的,比如说,如果他没有在三秒里回妈妈的通讯,妈妈绝对干得出打穿地球来找他的行为。所以为了地球的和平,他一直很努力地在及时回复妈妈的突然通讯。
对了,我第一封信里,说过要和你解释英灵的概念。
有一个地方叫做英灵座,英灵就是住在英灵座里的人,他们的繁殖方式是有丝分裂。只要哪一天,有一个英灵突发奇想,想要换一个武器,换一个发型,或者换一件衣服,他就能有丝分裂出一个亚种呢。当然,有丝分裂的类别是很多的,有时候,性别年龄名字都能变化,比如说梅林和梅莉,比如说玛修姐姐和加拉哈德哥哥。
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