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涵被俞嫣的坦白給嚇住,萬萬沒想到她姑姑也是同性戀,而且跟姑丈是「形式結婚」,姑丈也是一名同志。
「形式結婚」顧名思義就是僅有表面形式的婚姻,算是一種權宜之計。當初俞嫣是受不了各方壓力,也不想給父母難堪,就決定跟她名義上的老公結婚,他們其實是老朋友了,家庭觀念都是比較傳統的,到現在,同性婚姻合法了,她老公的家人還是認定同性戀是一種病。
子涵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回應,俞嫣笑了笑,慢慢喝熱茶,一副無奈又感慨的樣子。
「妳告訴我這件事,不怕我跟爸爸說嗎?」過了幾分鐘後,子涵問。
「他不會信的。雖然我覺得哥哥感覺得出來,但這些年他選擇沉默,不支持也不反對,能避而不談就不談。」
聽姑姑的話,子涵垂下頭,滿腦子都是方倩,就怕爸爸早知道了兩人的事,但他假裝不知道,就不想破壞一家人的和諧。子涵的擔憂,衣櫃裡的方倩也同樣在思考,或許是情人間的心有靈犀,同住一個屋簷下,國興真的有這麼遲鈍嗎?
「我不確定哥哥知不知道妳跟方倩的事,但這世上沒有永遠藏得住的秘密。除非你們三人都願意裝聾作啞一輩子,或是等哪天熱戀期過去,妳終於看清,妳跟方倩是沒有未來」
「不!」
說到關鍵字,子涵很激動,她最怕有人說出殘酷的事實,就是她與後媽的地下戀終究是沒有結果的,就算真的最後在一起,她也得不到國興的祝福,她只能在家人跟愛人之間做選擇,而這個選擇還需問過方倩跟國興,不管怎麼想,這都是殘忍的、痛苦的,子涵在這一刻多想怪方倩,可是也怪不了她。
俞嫣見姪女眼眶泛淚,她的糾結她懂,身為過來人,「形婚」不是最佳的方式,只是他們都太過善良,全家人的幸福快樂大過一個人的幸福快樂,從小到大被教育不可以這麼自私,不可以只想到自己,也要顧慮別人的感受。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,看上去是一種美德,但若是太過火,就會害怕變成那樣的特立獨行、異類,進而不敢訴說自身真正的感受,委曲求全。俞嫣是其中一種,方倩是另一種,但不管如何,她們的犧牲有換來比較美好的社會嗎?這是個無解的問題,也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。
「子涵,真的愛不是這樣的。」俞嫣放下茶杯,語重心長。
「那要我怎樣?自欺欺人?離家出走?還是撕破臉?」子涵還低著頭,眼淚落下,每一顆淚珠她都看得清清楚楚。
「老實告訴妳,我也不知道,因為我還真沒想到我的人生會遇上這種劇情。」
「姑姑,妳是看戲的人,拜託別對我下指導棋,我還沒那麼傻,我知道無論誰看了我們都會覺得我們變態」
「我可沒那麼說,眾生平等,任何感情誰都無權審判。只是妳跟方倩的情與慾,傷害了妳父親、她老公,最無辜的第三者,他做錯了什麼?」
俞嫣會站在國興這邊,除了手足之情,最生氣的是方倩。
「子涵,我當妳是年輕不懂事,可是方小姐,四十歲的人了,一個要當人家媽媽的人啊,也跟著妳一起不懂事,滿嘴謊話!胡搞瞎搞!亂七八糟!她是腦袋有問題嗎?子涵,這種人會是一個好對象嗎?我真的很懷疑。我相信如果現在換了哥哥在這裡,聽妳的深情,他不信的。妳想一想啊,妳覺得妳爸爸會高興把他唯一的女兒交給方小姐這樣的人嗎?」
聽俞嫣的教訓,子涵啞口無言,雖然她想替愛人解釋,卻拿不出站得住腳的話反駁,控制不住的淚不斷流出,一口氣呼吸不上來,就覺得窒息。
「他不會的,我知道他不會,我比誰都清楚我有多糟糕。」
突然,方倩拉開衣櫃走出來,俞嫣的話她聽夠了,當然對她來說最重要的是,她不忍見她的小情人、她的女兒哭得如此可憐,只是想說一句她的好話都難,真是為難她了。俞嫣跟子涵都驚訝方倩的出面,她也是雙眼發紅,臉上淚痕清晰可見。方倩看子涵的眼神是無比溫柔又自責,看俞嫣時是慚愧又無地自容。
「俞嫣,妳說的我都承認,但這是我們家的家務事,輪不到妳這個局外人來干涉。妳可以給我女兒意見參考,我不阻止,可是妳弄哭我女朋友,這好像不太對吧?」
方倩站在子涵身前,子涵想說話,是泣不成聲,嗚咽哽咽,方倩的話她感動、心痛,她欲站起身跟她站在一起,方倩卻伸手說不,要她好好坐著。方倩和俞嫣對視,俞嫣還是坐的好好的,雙手交叉抱胸,氣勢不輸方倩,抬頭瞪她,意思是妳竟還有臉說子涵是妳女朋友。
「方倩,妳要欺負誰、要對誰說謊我管不著,但今天妳傷的一個是我哥,一個是我姪女,這亂倫傳出去能聽嗎?女兒跟爸爸搶女人,妳要子涵以後怎麼做人,妳頭殼壞了?還是妳覺得這樣很刺激?能抬高妳的身價?一晚接客上萬元起跳啊,大紅牌,別以為妳可以一手遮天,讓別人都不知道妳的過去。」
此話出口,方倩、子涵的臉色都不好,俞嫣冷笑,她稍早調查過了